区各部门,
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著名商标认定的,适用本办法。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由区给予5000/件的补助对同一商标权利人在同一种类或相似商品或服务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不予重复励。申请商标励、商标励以精励为主,
地理标志注册、以及通过区域联盟组织办理的商标注册。
获得中本办法所称驰名商标是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街道办
事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商标发展励补助办法的通知_信息公开重庆市渝北区信息公开重庆市网-信息公开-重庆市渝北区索引号:00/2017-00735信息分类名称:工商/规范文件/全发布机构:渝北区生成日期:2017-07-14发布日期:2017-07-19名 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商标发展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文 号:渝文备〔2017〕613号主题词:商标号各镇人民,的法律办理的商标注册,有关单位:渝ICP备0号国际联网备案:对41—630第十一条工商分局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相关商标权利第十二条公开【印】【关闭窗口】主题相关文章丰都县工商局多举措助推商标品牌发展(2018年03月05日)2017年南岸区商标注册总量全市排名第五(2018年03月01日)彭水县工商局好“商标牌”积助推脱贫攻坚(2018年03月01日)长寿区工商分局三步走开展“长寿沙田柚”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02月22日)重庆市工商局加大“四标”培育力度见成效(2018年01月16日)重庆市工商局万盛经开区分局三措施助推“商标兴农”战略(2018年01月04日)网站历史回顾 | 纯文字索引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设为页 | 加入收 | RSS订阅 | WAP重庆市网新浪微博重庆市网腾讯微博Copyright©2015www.cq.gov.cnAllRightsReserved.重庆市人民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办公厅主办ICP备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