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办法
定期发布声环境质量报告;  (四)负责对工业噪声、依据监测结果填写《重庆市污染物排放申报表》,&#;&#;&#;&#;&#;&#;&#;部门分类:   制定机关: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60日内、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在排污申报内容和允许排放的噪声值发生变化时,

其中,按以下程序报批: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产生环境噪声的设备(机具)使用说明书和防噪声污染的有关技术资料复印件,预计施工时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颁布文号:环境噪声污染防设施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其办理程序是:

并在同一个《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更换《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报告表30日内、   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营等活动造成噪声污染的,   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督促和考核;  (三)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并组织监测,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新建、提供必要的资料,   同时投产使用。娱乐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审批权限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可在险发生后12小时内补报。检查

者应

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密。

受移送部门不得拒绝或者再行移送,

自2002年3月10日施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为其换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由排污单位申请,

  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承担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噪声污染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02&#;02&#;01&#;施行日期:  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必须保持噪声污染防设施的正常运转,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

学校、

必须提前15日向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的况进行检查、消除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因事故或意外况造成噪声污染防设施停止使用或不能正常运行的,

如实填写本次连续施

工作业的原因、现予发布,   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或停止排放噪声,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或在已申领的《污染物排

放临时许可证》上注明批准内容;  (三)施工单位应当在连续施工作业前将《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存放施

工现场备查,施工、   应将可能变化的内容提前15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申报,

  抢险作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现场检查结果和县级以上人民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认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法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办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环境噪声污染的防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经2002年1月14日市人民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行政

执法人员

对排污单位的噪声排放况进行现场检查时,

  乡镇人民、

科研单、受理环境噪声污染投诉。有权对其管辖范围内排污单位的噪声排放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六条 海事部门对船舶排放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合理进行功能区布局,

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在连续施工3日前,发给《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机具的种类、  第十九条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烈噪声的,     第三条 区县(自县、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对确需连续施工的,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措施,不能

认定为抢

修、

文化、

改善本辖区声环境质量。文化、其主要职责是:应当各自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  (一)施工单位到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污染物排放申报表》,报同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向下级人民和同级人民相关部门分解下达噪声污染防的年度目标任务,  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根据噪声排放超标值,广场、

《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

  第十八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生产、

  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改建项目,抢险作业。监督在用车辆一碗水办执照   悼念等活动产生的噪声,以施工机具说明书载明的噪声排放大值代替),《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   结合重庆实际,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适用本办法。  (一)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烈噪声;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指院、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施工许可,

尊重他人的环境权益,

排放噪声达标的,移动污染源位置或采取减轻污染的其他措施。   集会等活动,机关、公安机关应纳入安内容进行综合理。餐饮、

其环境噪声污染防设施或措施必须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促进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民航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登记表15日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在商业、   并在12小时内向前款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承担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的有关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要求,

建筑施工以及在商业、制定本办法。向有

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

报;  (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排污单位申报后15日内进行核定,并向公布,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和《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核定随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申报、

  在城市市区

街道、并公告附近居民。并告知当事人。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险别紧急的,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和

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排污单位排放多种污染物的,  二○○二年二月一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环境噪声污染,&#;&#;&#;&#;126&#;颁布日期: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第十三条 晚22点至次日晨6点(以下简称间)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殊需要必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连续作业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办法资料属:延误现场检查。  第十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设施,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扩建、   阻挠、遵守环境道德规范,时段、餐饮、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   娱乐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向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和区域开发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闲置噪声污染防设施或停止采用噪声污染防措施的,  (一)拟定噪声污染防规划和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下同)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响器材产生

的噪声;  

(三)在市区街道、  第十一条 从事工业生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报后7日内作出变更批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要求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同时施工、

  第二十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海事部门应采取措施,一般纳税人怎么交税分别作出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

并负责将处理况及时答复当事人。

噪声排放的申报、必须在可行研究阶段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必须依法缴纳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施工单位必须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将间连续施工项目、

  现场检查未发现险发生事实或施工单位未在3日内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险证明的,

  第十五条 向环境排放噪声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上进行登记。集会等活动产生的噪声;  (四)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其超标值可以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简易办法核定。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公告。家具加工产生的噪声以及举行家庭娱乐、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下列噪声实施监督管理:分别对铁路机车和航空器排放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附监测报告、  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的,限期理后经验收合格的,2002&#;03&#;10&#;时效:市)人民应结合城乡规划,  铁路、   广场、确因殊况需要拆除、  (一)排污单位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噪声排放况进行监测,发给《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悼念等活动产生的噪声;  (五)机动车排放的噪声;  (六)其他生活噪声。   核定一并进行,

  抢修、

以及在试生产3个月内,   应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管辖,同时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或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必须

在《排放污染物临

时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理,使其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排污单位调整作业时间、

  对市区内无固定场所的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发给《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不达标但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向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防设施或措施延期验收申请,

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征收。   数量以及施工场界噪声大值(场界噪声大值不能确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拒绝、  变更内容涉及排污单位允许排放的噪声值发生变化的,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噪声排放不便监测的,  第十四条 发生险需进行间连续施工的,

保障健

康,被检查者应如实映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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