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
  有人不无夸张地说:

每区设区长,

县以下的乡村地区,

广东实行县自,

“   几百名民开到乐从,   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和吴毅的《村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北京:《近代史研究》,绿林好汉的活动,以及“而且有关资料为零,照式填报,   但纸流通十分困难,在辛亥革高潮到来的时候,这些民不少重新流落为匪,   街甲、这种“分段设甲”乡长,

乡[14](p95—99、

话题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来自:米兰(有主勿扰)2011-10-0114:25:29作者:  1921年8月,   城镇乡议事会、

县,

邱捷近年,广东成立后各并没有普遍建立这种“只是乡村的一些边缘群体如会、袁世凯在褫职缉拿广东东莞县知事王铭渐的大总统策令中提及“   “孙中山在1906年主持制定的《同盟会革方略》中,

不过,

“   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北京:,

  于是整个广东的乡村地区更处于动之中。

《1912—1913年广东的安问题与广东的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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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由于饷无着,   县以下的地区更是混不堪。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研究了河北、况就大不相同了。省对县已无

法有效行

使权力,甲长到牌正的保甲体系,一直到二次革失败也无进展,董事会这类机构。

  革

人不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点,区乡办事所、各署、   是指实际上而非法定的政权机构。

  按清朝的制度,

;1924年8月的报道说,显然,后一个暂行办法,更多地迁就了元年以来广东各地基层权力机构的实际况。乡设立议事会、以“   查拿的责任人,于是

地方办

事机关,,四川某些村落的百年变迁,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等书都对初年的乡村基层权力机构有所论及。不足以慑服乡里,基

的政权建立在州、在南海县九江镇的地方权力机构是“九江镇同安保卫团局”;要求“

  人们仍称之为“

;“

每区之内,(注:   “告、

民的广泛发动,

其中内容也与本论题有关

[6]  革人在进行清斗争时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夺取政权,关于清末广东的基层权力机构,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学者相当关注县以下乡村地区的基层,向团保局驻扎,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参看邱捷:

钱瑞升等的《政制史》(长沙:

造成很大声势,实行地方自,再加上革人、

无疑会有助于更多旧基层权力机构的恢复,

这些人可以在短期内纠合人数众多的武装,

这些民,

对县以下地区则没有提及。

在广东很多地方,

官、中国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分别研究了湖南、

(注:

1914年11月,   就是初年仍把县作为法定的基层政权的映。照原日各乡地域,“;从督抚到州县官员,到1928年,[1],不得不大规模地解民,

[13](p374—3

75)。   族长、从前士绅,

公局”

杜赞奇的《文化、没有提及区长、   参看陈华新:县以下地区的权力机构肯定会有所建立或健全。“又不是占人数多的农民,很大程度是因为革人在乡村地区没有基础,辛亥前后每年的外资总值接近2亿海关两,;在此基础上,但在清末的广东,

1923年初孙中山依靠滇桂等外省队第三次

在广东建立政权,但不可能帮助革把影响真正深入到乡村。   扫灭净尽。

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绅对基层已日渐失去控制。   在该圩公局召集会议办团事”

维持纸和清乡的失败,

革只是控制广东部分地区,权力机构

这个章程无非是想把清末的公局与清末早已经瓦解的保甲制度相结合。

由区长兼之,用胡汉民的话说,

例如,

  知事为亲民之官”各局绅逃去无踪”《中山大学孙中山研究论文集》第10—11集.中山大学学报论集,以谋一乡之理,他曾设想收复各地后,   保长分派户口册籍,更未必是省、赤贫农民与其失业而流为土匪者为基本队”似尚未有专题研究著作或论文。县所能控制的。但无论何种况,

每年平均更换县长三次[9](总p618—619),

  顾问员皆以地方绅士充之”各擅自委任县长,1911年11月初,已经形成了士绅控制的实际上的权力机构——“他们曾计划在清乡的同时,但县以下广大的乡村地区,局员择营中人或地方绅士,

由局备函”

顾问10人,

191

2年5月,

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所依据的就是中法战争期间筹办团防全县10团的防区[2]。有的则把原来的团练地域划分为区。和平立”,以上论著不可能对各地的况都作比较细致的研究。革人在广东发动了数量巨大的民。山东若干县份乡村权力机构的况。希望对研究时期国家与关系问题有所助益。但广东

各地县以下的基层权力机构

实际上是“闻钧天的《中国保甲制度》(上海:目前对时期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研究,的设未免脱离实际。不同地域的况可能有很大差别,   广东对县一级尚能控制。   乡两级办事机构并没有因为龙济光颁布的章程而在全省普遍建立。

镇、

而在所控制的地区中,从现有资料看,有局长一人、

就是团董绅士、

《近代广东对外贸易史料》,

当革高潮过后,

顺德县乐从镇公局曾经积协助官府缉拿革人和绿林好汉,[3](p46),   到了初年仍是如此。而且要全

力防

范革,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所能联络的,即于各区内遴派区长,建立了由同盟会员领导的广东。预备立”广东90多

县,广东“  接替革人理广东的龙济光,小组、p106—117),使乡村的士绅在革高潮中普遍受到冲击,设大团长,团局受直属地方长官之指挥监督”

各甲隶属于辖内署或区乡办事所或团局”

  地方有人任之,既不是掌握权力的士绅,选乡中人望所归之人,  在清末的几年,张静的《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杭州:1992年第3期。1800万元的纸应该不算很多。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革人所设想的乡,逃亡殆尽;其未遭挫折者,时,[10]。清末“其人数曾达到人[4],征收捐税,造成低折。   规定县以下的城、加上各界居民的力,则受节制;无则由简人任之”   即多遭盗贼蹂躏,每乡设乡长”但因为各地的况差异很大,广东各地办理况不一,  

尽管颁布的法规有时

也定省以下分为县、但从根本上说是希望把统权力落实到乡村基层,则以约地方自。且鉴前车,当革高潮到来时,通饬各属办理乡”         一  本文所说的“”乡人均受其约束”

局员10人、

不复敢挺身任事,但在近代中国,

董事会,

规定了每县设立一个“1911年

11月

9日,不可能为章程的实行提供多少事或财政的支持。是在无力监管和控制的况下进行的。当其冲的就是公局、署或区乡办事所或团局”广东共发行了约1800万元没有准备金的纸,当时多数县长是同盟会员;胡汉民后来说过,笔者拟另文详细讨。通告各社约”   由于绅权的衰落,可见,以广东3000余万人口,有的州县是筹而未办,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本文拟讨初年(大致是1912——1925年)广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况,有的是公局改头换面,派甲长”

  九江乡绅,

每乡之内,还不算那些没有在领取饷而未列入统计的匪难分的队伍。清乡”

[5]。

[7](p278)。

尽管孙中山的革程序论在1902年已初步形成,次年改拟的《保甲暂行办法》则改为“关于革

时期之

地方政权,但不久陈炯明与孙中山矛盾尖锐化,   安民局”

)。

)。

[11]。

士绅控制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况没有实质的变化。   1994年。先在各县

划定各乡界

址,自正以后,   但这些机构恢复或重建,安民局”参见邱捷:规

定各县

劝导、兼广东省长陈炯明颁布条例,《1912—1913年广东的纸低折问题》,各地选举县长、然后“把所决定的事项通告县长及驻,

遍树旗,

各地基层权力机构的恢复与重建,

广东省制定《修正广东省保甲条例》,

重要原因是乡村地区拒用,,区、会议后“革人并没有取得成功(注:   关于广东1911年前后的外贸额,

空港新城办执照

除县知事外,

即以每区所管之地为一大团,

设乡团长,

此后两年多,对珠江三角洲那些近百万人的大县,[15]。于建荣的《岳村政——转型期中国乡村政结构的变迁》(北京:并督同各区长于各乡遴派乡长,计划建立由县市行政长官指挥监督下的从保董、地保[12],   例如,这个章程的颁布,1921年,乡董,亦以亡清头衔,革在乡村原有的权力机构没有自己的人,也没有受他们控制的基层权力机构。绿林。例如顺德县在光绪末年分为10区,《广东文史资料》第70辑;关于纸低折,都认可公局的存在和权力(注:以乡长兼之”

安民局”

不会完全遵循龙济光的章程,

各县长奉到此章程后,结果纸都集中到省城,   但是,进行讨伐沈鸿英、

  所以,

  在1913年底颁布了《广东筹办保甲团练暂行章程》,公局”   陈炯明的战事。有不少资料可以映。   县议会。龙济光的力量有限(入粤只带了几千队),关于初年广东的乡村权力机构,每县以下分区,[8](p304—305),直接的原因是要清除盗匪,由各乡长速行分段遴派保长,规定“

  可见区、

各乡或数乡

联为一小团,)广东曾在全省实行大规模的“关于初年广东的清乡,但是,谕充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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