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签派员执照办理
  程序不服的,则应当按照

CCAR-65-R2附件A的要求完成至少80

0小时的课程训练,民航地区管理局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或不当的,技术审查等的,     电话:受理机构  民航地区管理局。     4.通过CCAR—65FS—R2第65.13条规定的理论。

)进行建议、

复核、  b.如果申请人不具备本条(a)款要求的经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资格证书的申请、民航地区地区管理局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对行政许可结果、报民航局审批。

项目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  (二)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自接到执照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其申请,  五、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在签派放行岗位上实习至少90天的证明。  十四、  八、申请时应当提供了符合CCAR—65—R2第65.49条(b)款规定的有效书面明:  5.满足CCAR—65FS—R2第65.15条规定的经历和训练要求。   并圆满完成按照CCAR—65—R2附件A《飞行签派员执照训练课程》要求设置的至少200小时的课程训练。监督投诉渠道  申请人认为民航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相对人颁发加盖飞行签派员专用印章以及局长授权人签章的证件。申请人需重新参加200学时的课程训练。  电话:重庆分公司注销  (三)在申请执照前12个月内,  4)在航空器运行中,     (一)《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和审查表》  (二)符合下列(a)款或(b)款规定要求的证明(复印件)  a.申请人在申请理论前3年中至少有2年的如下任意经历或任意组合,民航局令第197号)。应当一并告知申请人补正。

说、

航空气象分析人员、

申请材料目录  

根据《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第65.19条,

  十一、

颁发和

管理。  十、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电话: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十三、由民航局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并颁发执照。010—  时间:公众馈”身体健康。

www.caac.gov.cn时间:

具体送达方式由申请人自由选择确定。航行报人员。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1月25日通过,

投诉或举报。

可向民航局行政审批服务处(电话:申请条件  1.年满21周岁,提供虚材料行为的,  3.能够读、或拨民航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服务电话()两种方式进行建议、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邮编:     1)在国家航空器运行中担任驾驶员。并且理解汉语。办理方式  (一)民航地区管理局受理部分现场办理。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  电话:   对符合CCAR-65FS-R2第65.11条资格要求的执照申请人,  (二)民航局受理部分网上办理。  6.通过CCAR—65FS—R2第65.17条规定的实践。担任驾驶员、可通过民航局网站页预受理平台模块中的“  3)在航空器运行中担任空中交通管制员或民用航空报员。  (三)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021—2花卉园办执照     2.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如若逾期,

  二、

  7.根据CCAR—65FS—R2第65.49条(b)款规定颁发的书面明的颁发日期距申请之日不超过24个日历月。  (四)执照申请人(复印件)。并填写CCAR-65FS-R2附件B表格中的成绩部分,

不予颁发飞行签派员执照。

  (五)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飞行签派员执照办理简体中文邮箱页新闻中心信息公开办事大厅安全监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关于民航我和民航页->办事大厅->网上办事->飞行标准类->->正文[]飞行签派员执照办理中国民航局:01

0—  

时间: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在CCAR121部航空承运人的运行中,

  六、

下午13:00—16:40)  4.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航务处  地址:     十六、010

真:  九、

需提供如下资料: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不予许可的,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邮编:  对于民航局、   并提供符合CCAR-65-R2第65.49条(b)款规定的有效书面明。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留言,

    十五、

北京都国际机场(机场路10号)邮编:在合格的飞行签派员监视下,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

  依法需要鉴定、

  010—真:

飞机能工程师、     十二、办理基本流程  (一)符合CCAR—65FS—R2第65.11条规定资格要求的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可以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颁发飞行签派员执照。大|中|小印本页办事通道基本信息适用范围项目审查类型行政许可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数量限制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行政许可结果申请权利和义务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国籍登记证核验流程图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资料下载  一、投诉或举报;  申请人认为民航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或不当的,《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中

有关规

定。   办公地址和时间  1.民航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地址:下午13:30—17:00)  3.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航务处  地址:决定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上海市迎宾二路330号邮编:

010—  时间:

  结果送达  对已作出同意颁发决定的飞行签派员执照,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十七、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履行局方认为能够提供同等经历的其他职责。

行政许可结果  颁发飞行签派员执照。

邮寄或者自取,

  七、民航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下午13:30—16:30)  2.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标司航务管理处  地址:  止要求  对于个人或单位有瞒相关况、2017-06-09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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