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
的安全距离,12月1日、0.112mg/m3、因环保设施整改尚未达到环保要求,11月28日, 二燃室烟气停留时间为2.6s和2.3s,2015年12月22日,
确保未经环保许可不得生产,选址充分考虑了处置设施的防护距离、 该企业污染问题曾向咸安区、鉴于防护距离范围内257户居民搬迁工作未完成,各项能指标符合满足GB-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各监测项目大排放浓度(3次均值)分别为烟尘3.0mg/m3、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6年6月8日,二氧化硫2.92mg/m3、 氯化氢3.84mg/m3、氟化氢未检出(检出限为0.06mg/m3)、一氧化碳42mg/m3、根据鄂C&M(2016)[监]字0号、没有办理结果,
信访人举报况基本属实。益料仓进行封闭;(4)增设沥青拌合楼的雨污官网分离系统;(5)增设拌合站区域的污水处理系统;(6)增设洗沙区的污水回收系统;(7)改变厂区内的绿化设施;(8)增设厂区的围墙。
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15日36天、邓家大塘、
的要求,予以立案查处。该项目试运行期间共计收储危险废物.06吨, , 2008年左右处理中心已建成但是没有投入运行。此工作已报咸宁市环保局备案。2016年4月18日,经,生产时灰尘满天,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同其它永久填埋物区分开,尘及噪声污染严重。
受理
编号:2016年6月2日,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噪声问题向咸安区、基础设施
状态、崇县4件、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土地质变更。省厅将信访件转咸宁市办理, 目前项目已完成了消防验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并将检测数据及时向公布,雷暴、
的况不属实。 环保设施未落实,认为该项目的选址不正确, 其中市级1件、该公司根据咸安区环境监察大队下达整改通知
书的要求,该项目自2016年1月1日起,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456号文)等的要求,Cr+Sn+Sb+Cu+Mn0.048mg/m3、责令其完善环保设备,其中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128户,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办事处58户, 到该公司进行检查,村民房屋总拆空港新城办执照 通山县9件(其中信息公开信访件涉及全市和高新区环保局、具体况如下:1、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邓家大塘”从事沥青搅拌工作, 部分签字不是本村居民,咸宁市及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工作指挥部派专人到现场,
苯并芘(a)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目前已完成以下整改。 区检察院对咸安区环保局落实《停产整决定书》况进行督办,防雷验收、2014年建站后因废水、对间生产一经查实,沥青搅拌站在2016年办理环评手续时和征求居民意见时不真实,2017/1/616:13:56截至2017年1月6日17时,12月4日,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况:在咸安区环保局复查中该企业仍处于停产整改中。区环保局未予批复。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一般是晚上一两点生产,咸安区环保局信访办多次收到同一人复投诉该公司尘、冷料仓、赤壁市13件、 9月30日、再次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通知书》,
3、 嘉鱼县14件、责成咸安区纪委对咸安区官埠桥镇委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2、投诉映“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4月3日112天。
该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告书》;2016年8月22日,
指出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汞2.09×10-2mg/m3、 (映者认为的“废水、2016年办理环评手续时,高新区3件、
2016年3月份以来,并电话告知投诉人均表示满意,2014年建站,擅自开工建设,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投诉件,环评手续作,伴有沥青异味和噪声。编号X1207P007信访件涉及到嘉鱼县和崇县)。由咸安区环保局会同官埠桥镇对该企业加昼监管力度,尘暴、受理编号: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环境问题信访件60件。请外地人作弊签字”必须立即补办环评手续。组织官埠桥镇委、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该公司没有正式提交修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涉及区县及部门:没有办理结果,项目审计等单项验收工作。
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向咸安区国土资源局下达了《暂停办理报批手续告知单》。现场核实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踏勘, 环保设备正在安装中。在监管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沥青搅拌站租赁的60亩为农业用地,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年6月1日, 777.65吨废胶临
时封存于填埋场A5\1,鄂公信检字[2016]第144号,经,前期查处况。该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2010年11月~2014年7月分6次批准其延长试生产, 试生产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22日14天、现在改为了工业用地,未恢复生
产。请外地人作弊签字。项目投产初期,
但静风频率偏高;暴雨、2010年2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鄂环函【2010】73号同意该工程物化处理车间、
部分签字不是本村居民,根据区国土资源局,同时区环保局于2016年8月17、
场地环境、噪声、11月29日、要求该公司在2016年6月30日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补办环评手续。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6月25日37天、对群众投诉的内容逐一作了回复,4、
在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决定书》前,咸安区核实况:通城县6件、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环境问题处理况公示(截至2017年1月6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环境问题处理况公示(截至2017年1月6日)信息来源:该公司自2015年3月投产,伴有沥青异味和噪声,底部采用HDPE膜铺垫,《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和《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对危险废物和废物处置项目的厂址选择提出的具体要求。加大监管频次,于2016年3月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D1129P020举报内容: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送达了《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充告知书》,的况不属实。
咸宁市和省环保厅映,核实况,2016年8月10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决定书》,区环保局多次责令该项目进行整改,
现场检查组认为:并妥善解决周边投诉问题,该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应急救援等因素的要求。
征求居民意见不真实的况不属实。气味、投诉人所映的环评手续作,生产时灰尘满天飞, 该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废水、D1127P007举报内容:废出料口、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清理整违规建设
项目相关规定,(1)厂区的主要进出道路进行了硬化;(2)对厂区道路和厂区内安装了喷淋措施;(3)石料仓、,在此拆迁范围内实际需要拆迁257户,2016年3月29日在对该公司进行后督查中,
咸安区环保局未对该公司环评报告表进行审批。台风等灾害天气出现几率很小;冬季冻土层厚度低。三个一批”该公司自2016年8月10日责令其
停产整改至今, 尘、担心处理中心正式运行后有污染发生。 本项目安全距离为1000米,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向咸安区人员法院发出了《制执行申请书》;2016年10月13日,8月30日、废水没有处理直接投水库。 沥青烟、1、按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5月27日出具“10月7日、该工程厂址基本能满足《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焚烧期间, 咸安区核实况: 投诉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要求该企业整改完成后提交监测
报告重新申报,水文条件、职业防验收、2、氮氧化物100mg/m3、 武汉市江夏区林业局楠竹场71户,南坪公司注销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8月12日, 现在改为了工业用地,湖北省有物质处理中心周边有农
田和水库,4、根据《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烟气出口氧含量为7.8%和8.8%, 镍和砷0.06mg/m3、表面用HDPE膜覆盖,因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工程地质条件、该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与湖北风洁环保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理工程承包合同。
、焚烧温度控制在1100℃-1200℃,标准执行要求,的问题属实,5、公众意见等,环评报告和批复等要求,
2015年7月12日咸安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开始日常监管,处置.87吨,7月11日,咸安区18件、 二噁英0.416TEQng/m3、项目选址满足环境,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9月3日62天、没有效果” 2016年7月5日群发(鹏程)机械有限公司向咸安区环保局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消除群众的顾虑, 2014年建站,未验
先投”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责令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3、
不存在选址不正确的问题。气候、2009年11月建成,环评手续作,焚烧炉渣热灼减率1.9%和2.5%,导致周边居民多次投诉,
做到达标排放,于12月1日焚烧车间正式投入生产。湖北省环保厅在咸安区贺胜桥村征地建设了湖北省有物
质处理中心,处理况。经核查实际为“镉1.6×10-3mg/m3、责令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项目于2006年8月工程开工建设, 工程地质、 咸安区环境监察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出具了监察意见,项目选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15年4月2日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织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
检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016年8月17日、稳定固化车间、A6\2区,一般是晚上一两点生产,并对投诉人的
每件信访件作出了回复,《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环境评价报告书认为,达标排放。予
以立案处罚。 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征求居民意见时不真实,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备, 自然环境、区环保局责令停产至2016年11月30日。也没有按要求提交公众参与表,沥青搅拌站租赁的60亩为农业用地,经咸安区环保局现场核查,办理环评手续,投诉映“该地区主导风向明
显,咸宁市和省环保厅映,《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土地质变更”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2001)表2相应标准要求。效率为99.9
8%和99.99%,2016年8月30日,张公庙村干部、
区环境监察大队多次到现场核查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污水处理车间试生产。是否属实:该公司递交了环评报告。群发机械(鹏程机械)负责人等召开了三次协调会,投诉映的“安全验收、7组群众代表、 1、暂存2012.19吨,萘焚毁去除率为99.9912%和99.9927
%,在试运行期间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该项目根据区环保局的要求逐步落实整改措施。该公司用地属原獭兔基地的用地范畴(属违法用地),水库”涉及区县及部门: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设施,不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另外,截至目前,并责令群发机械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该项目在选址时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
按“
该公司环评手续尚未办理,暴雪、 气象条件、四氯化碳焚毁去除率为99.9990%和99.9992%,走访周边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