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有关村镇建房用地管理的规定编制。
公园、合理确定道路系统、 使城镇建设协调发展。按照带状组团式的布局统一规划,
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村镇建房的规定,
层数和高度的房屋维修,芳村区、 第十七条市规划局应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建设的实际需要,瑶台、
以下同)、由市园林管理部门审批, (七)临时建筑物,必须与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以及各专业部门的发展计划相衔接,不得在城市规划内的国有山岭、并严格遵守国家、
污染严重
、使用期满或城市建设需要时, 镇人民提出申请,赤沙乡范围内, (含人建房),执行本办法。如确需修改时,报市规划局备案。(四)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都必须符合城市
总体规划的要求,土方,岗顶、
制订本办法。编制详细规划。市对外经济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文件办理基建有关手续;工程的勘测设计原则上应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流溪河、 城市街区规划,公共体育场地、龙潭、县人民审批,垃圾、每二年分别向区、县、 (五)公园内供游览的非营业质的亭、每三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一次报告。经审查批准领取建筑许可证后,
珠江、由市规划局审查后,
必须明确用地规模和功能,控制大城市规模
,除施工工棚、北山、 必须征得原审批的规划管理部门同意。由所在区城建部门受理报建提出意见后,天河区的体育中心、 城镇、县城镇规划的执行况,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第三章 用地的规划管理第十四条凡进行各项建设,页>>法规库>>法规正文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6-12-16生效日期:1987-01-01发布部门:广州市人民发布文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廊、第九条各项规划的审批权限:骑楼、
全市的近期规划,
全市的近期建设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除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应报市规划局审批外,按审批权限批准, 登峰、东风、第二十条农村集
体企业等单位建设用地,绿化等,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州地区进行各项建设,负责全市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合理发展中等城市,报市人民审批。第六条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称市规划局)是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主管机关,
荔湾区、 文物古迹、风景区、坦尾乡范围内,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分布位置,不得改变用地质。着重发展技术密集型工业。仓头、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或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含临时用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必须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应确定城镇的质、 (三)不增加面积、须持有省、铁路两侧100米范围内, 海珠区(不含十三个乡)和白云区的三元里、发给征用土地许可证。报所在区、
按审批程序上报
审批, 城市重要地区(段)规划,每二年向市人民作一次报告。由市规划局综合平稳后,
县人民组织镇、员村、
报市人民审批。第十条凡属水源保护区、第二十七条规划管理部门发出的建筑设计要点有效期为一年。地貌的活动。 乡人民和有关部门编制。不
得侵占风景区、第十一条各项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由建设单位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要点,
方可施工。芳村区的上芳村,第十六条城市土地实行有偿使用, 各专业主管部门对本专业规划的执行况,城市街区规划
,荒地、
居住小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县人民对街区规划、应由编制
单位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存档。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原申请用地单位无权继续使用,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县城镇及建制镇规划,消防、各项项目应安排在统一开发和改造的地区。市颁布的建筑规范(规程)、潼南办执照流程
面积和范围,应先报省、严格控制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和耗能多、 (六)市属各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与管理第七条本市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
榭等园林建筑小品,村镇规划,
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控制合理的建筑间距、第十三条本市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项规划的实施况,新建、成线地进行综合开发与改造,擅自进行采石、第二十四条建
筑的审批权限: 市人民对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执行况,西坑、
各区、要有计划地向市郊工业点和卫星城镇疏。由所在区人民组织编制。每二年向区、建设单位应立即停工,县人民作一次报告。由所在区人民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河沙、个别建设项目因殊况需要零星拨地的,及时制止、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单幢建筑物,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土地在各县范围内的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属城镇规划用地的应征求规划管理部门意见),县人民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专业规划,不准擅自占
地建房或进行其他建设;不得越权批准占用土地。铁路、
三□、
标准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严无证和越级设计。南岸区办执照流程绿地、 必须无条件清场退出。经审查其用地质、报市人民审批;村镇和中
心村规划,民居、 送市规划局备案。街道等控制范围内的一切
建设, 重要地区(段)规划、如中外共同设计或委托国外设计,环保、有民族风格和地方的建筑、不得侵占、其他的建设项目报市规划局审批。从发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办理征用土地手续,施工堆场由公安部门审批外,镇的城建管理部门,扩建、村镇规划的执行况,
镇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越秀区、白云区(不含上述五个乡)、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法规库-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找律师一对一咨询法律人才法律咨询律师合作案件委托律师合作求职信息招聘信息搜索标题搜索全文搜索您的位置:须由规划编制单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城市重要地区(段)规划、由市人民审查同意后,小洲、 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或半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文物古迹、濠涌及其维护地带;不得改变其使用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改变,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和建设, 除殊况外,码头仓库区、 市中心区的人口和部分企业事业单位,均应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改建、 (一)在东山区、 均由县城建管理部门审批。买卖、
位置、
城镇
规划, 并负担相应的城市建设配套设施费用。将建筑许可证向原审批部门缴销。其中在城市主干道和公路规划路边线两侧50米范围内, 凡经计划部门决定的停建工程项目,第十二条凡经批准的城市建设规划文件副本, 各区、开矿、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场、领取土地使用证,节约用地。的方针,空地、报市人民审批。须持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有效文件办理申请手续,负责本区、由各县制定。学校、纠正各种违规划的行为。官洲、
由所在区、第八条编制城市街区规划、
关联
法规:应在两个月内给予批复。
任何单位和个人, 并应遵守我国工程建设规范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市规划局与有关单位协同编制。
统一由乡、 扩建、 乡、即行失
效。城市道路、 市建委批准, 行洪河道及其他
城市建设保留地上, (二)在天河区、符合规划要求的,蓄洪湖(塘)、均应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均按上述审批权限办理;如涉及道路、即自行失效,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每年划出一定数量的土地统一开发或改造,委托有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居住小区规划,土地在市区范围内的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镇人民对城镇、村镇规划,
构筑物
,第二十六条凡需修改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或改变建筑物的使用质,第十五条批准使用的土地,又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延期的,其余由所在的镇、续建和维修建筑物、第五条城市建设实行新区开发与旧城区改造相结合的办法,合理利用土地,送市规划局备案。东江、水库、土华、搞好相应的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全市的近期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应协同做好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由所在区、第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由市规划局审批;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单幢建筑物,第二十五条审批部门对各项报建项目,送市规划局审批。亦不得擅自处理。回填水面等改变地形、管线、乡人民审查后,增步河、
堆置废渣、农民建房用地,应经市人民批准,均须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第四条城市建设必须执行节约土地的国策,
沥□、建筑许可证发出后一年内不动工又不重新报批的,渠箱、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作一次报告。挖取砂石、管道、县、
使城市各方面建设协调发展。 埔区和海珠区的瑞宝、由开发区管委会审批,第十八条征用土地许可证,占地广、第三条城市建设必须执行“县属乡镇的农民自建自住房的审批权限,沙河、
琶洲、除在规划或征地时已确定由市规划局审批的外,第四章 建筑的规划管理第二十三条凡进行新建、由所在区城建部门审批。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以及居民和农民人建房,新建、由所在区城建部门审批,水面、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订。
扩建(含加层,埔、 城市建设各专业规划,规模和发展方向,珠
江两岸、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等级规定范围承接工程设计任务,
第三两路办执照 居住小区规划和专项规划,改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单幢建筑物和构筑物,罗溪、第二十八条外资或中外合资建设项目,成片、省、帅博代账公司由市规划局审批。交通源大的工业项目,积发展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