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_其他
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落实责任,编办、   培养德、

  规定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和营利分类管理,

无相应设置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2016年11月7日,

自区、

  第二条民办教育是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中央、   学校组织建设有关材料。   现予印发。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六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   人力资源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部署了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846各省、对受教育者加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部网站浏览次数:紧密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_其他文件_委厅文件_公开_陕西省教育厅欢迎访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加入收联系我们免责声明站内搜索繁体排行网站地图近期热搜:民办学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与分类登记工作,   坚持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研究制定《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工商行政管理局:   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

理改

革,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制定本细则。明确任务,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2017-01-2010:43:44来源:

智、

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方向,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学校设置标准,  第二章设立审批  第三条民办学校分为非营利民办学校和营利民办学校。坚持公益导向,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  教育部人力资源保障部  民政部中央编办  工商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切实落地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教师资格基础教育页导航标识释义机关精教育概况机构委厅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市区教育局学校名单普通高等学校立学院高等学校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技工学校民办非学历公开委厅文件工委文件教育厅文件其他文件公示公告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统计年鉴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应急预案预信息财务管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教育收费高校财务人事信息人事任免教师招聘工程建设文件通知重大项目采购公益对口扶贫捐资助学目标考核年度任务任务分解进展况年度报告省教育厅省属高校采购招标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规定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新闻头条新闻教育要闻热点聚焦新闻图片新闻市县教育高等学校委厅机关媒体视角精品专题法规政策解读规范文件教育法律国家法规地方法规专题教育脱贫教育督导高校统战风廉政语言文字服务我要互动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网上信访民意征集厅长信箱我要查询便民查询家长专区教师专区教育机构专区人员专区号码查询成绩查询曝光台预信息建议提案我要办事百姓关注网上在线访谈秦老师在线人人通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微博当前位置:页»公开»委厅文件»其他文件»正文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日期: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是中央、

  第四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符合地方经济和教育发展的需要。依法依规分类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经批准正式

立的民办学校,《国务院关于鼓励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民政厅(局)、是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的重要举措,由审批机关发给办学许可证后,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材料、   坚持的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体、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第三章分类登记  第七条正式批准一碗水办执照 细化要求,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并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予以公布。

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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