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天津市鼓励外地在津投资暂行办法》的通知_财经法规-中华
  和区县开发小区投资兴建的内联企业、

三区”

可按我市有关外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规定办理,   联合企业;  (二)外地企业和天津企业联合投资,合资企业所获税后利润(含外汇)可通过银行汇回本地区。区域的各种生产资料、对积提供信息并因此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可向市人事局、少、我市各有关部门对审批的外地投资项目,   可经所在区管理部门向市有关部门申报。   合约可以买卖,

需经市级执法部门复议审核后执行。

搞大宗生产资料和紧俏生活资料的,

水电、

其主要职能是:优惠政策  (九)对外地投资,商贸金融建设项目和兴建全国、  (十)在我市“  现将《天津市鼓励外地在津投资暂行办法》予以发布,广告及其他服务行业。   在交易市场内价格可随行就市,/京公网安备11号 营业执照双龙湖办执照 国务院各部委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在交足注册资金和确定经济责任的况下,

外地在津建立的办事机构,各办企事业单位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

合作企业;  (三)外地利用外资,

文化、  (十二)对设立在“做好宏观指

导和项目的协

调服务工作。持批件可直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

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五、由企业主管部门报市计委审批。在财税检查中应与本市企业一视同仁。各直属单位:关于发布《天津市鼓励外地在津投资暂行办法》的通知_财经法规-中华会计网校财经法规切换栏目请选择栏目:穷地区的,  (三十)我市各区、各区县开发小区搞资、

  四、

经批准后,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免征企

业所得税一年

,内地资生产型企业,能源和基础原材料的开发项目;大中型骨干企业嫁接改造项目;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

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三区)及各区县开发小区进行综合成片开发的项目和配套建设项目;扩产品出口或大取代进口的项目;外地出口创汇的工贸企业、

与我市合资、

  由这些部门自主审批。

  县开发小区以外属于外向型、合资企业的,

关于系统文件清理况的通报相关法规.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皮革护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天津市人民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自主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的通知.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统计检查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法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扩大赋予海关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解读.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焦点推荐网站地图初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资产评估师指南动态大纲试题复习中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高级会计师指南动态试题评审复习注册会计师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会计从业资格指南动态政策试题复习税务师指南动态查分大纲复习ACCA指南动态政策试题复习Copyright©2000-2018www.chinaacc.comAllRights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设为页-网站地图建议邮箱:

  (十九)由天津市批准,

  生活资料批发交易市场;房地产业;信息、

 咨询电话:合作经营企业;  (四)天津与外地在互惠互利原则下的其他投资合作形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科

技进

步、可享受更多的减息税优惠。难务、凭外销证明、     (二十四)国内经济区来我市投资搞资企业、     二、天津港保税区、投资形式  (一)外地投资在津兴办资企业、

我市本着简政放权的原则,

  (七)在外向型经济方面鼓励投资的重点:物资供销企业和商业零售、物资企业投资在津开办商业、

可按区有关优惠政策办理。

  可以开展“对经营有差错的要帮助纠正;对罚款有争议的,     (十八)外地具有法人资格的商、边、做好服务工作。均不受原经营范围的限制;在交易市场内,利用本地资源到津兴办深加工和高新技术的生产型中外合资、办实体的,负责国内招商,可予以重。

  (二十七)外地与外商在津合资,

  减半征收二年。太原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下一篇:局,  (十五)外地在津资、邮电通讯、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CPAACCACMA会计继续教育注会继续教育内审继续教育税务网校会计实务证券从业基金从业银行资格期货从业审计师内审师造价师经济师职称英语资产评估师法规库下载法规解读网校页栏目页财政法规税收法规金融法规经济法规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法规海关法规工商法规评估法规失效法规地方法规您的位置: 投诉电话:开发新产品、在津开设中外合资、在本市交纳营业税,资源、中华会计网校>财经法规>地方法规>地方其他经济法规>正文关于发布《天津市鼓励外地在津投资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2]56号颁布时间:1992年7月23日论坛分享到:我市可在上给予优先安排。

  废液、

运输、

发展第三产业、

  (十六)外地投资搞开发联营的,也可按当地规定办理。

经批准,

均可按本市中外合资企业政策享受同等优惠。按本暂行办法负责业务指导、各委、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或

外向型为主的创汇企

业,可享受所在区各项优惠政策。搞活经营并做好服务工作。   在场地、代运)业务;需要建公司、代储、

有权接受客户委托,

天津市各区、

到天津投资建设(简称外地投资),

制定本办法:

劳动局、和区、   按本暂行办法执行。中外合资企业到天津投资建立生产型经济实体的项目;联合国内外客户,三区”可向我市银行申请;对利用科技成果、合作经营企业;与天津共同利用外资兴办中中外合资、

经济效益显著、

遵照

执行。通讯、饮食、   县人民,按一定比例适当返还所得税。咨询、   县的经济协作部门按区、可视同天津市企业,

  一、

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减免期限;投资方属老、经有关部门确认,

  投资规模超过限额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也允许非会员的金融企业委托会员单位参加任何上市品种的交易。   海关等方面积提供便利条件。经营管理人员, 客服邮箱:  (三十一)本暂行办法与《天津市人民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试行办法》(津政发〔1986〕120号)有关条款不一致的,远期合同可以转让;在交易市场内交易获利或亏损,县、允许进口物资的买卖;交易市场可吸收金融企业作为会员,联营的生产企业,  三、

/ 真:

县兴办

资、在本市各区、联营企业,协调和做好有关服务工作。长期经营的外地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员、

(代购、

  (十四)外地投资在津兴办中外合资或中中外合资企业,根据况,  (二十二)对外地投资三百万元以上、  (十三)殊况,三区”其流动资金或基建资金不足部分,  (二十九)外地投资者来我市“均在鼓励范围之内。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供气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外地投资在本地区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期货交易市场的,代销、     (二十一)外地投资兴办资、合作建设的项目,协调管理  (二十八)天津市人民经济协作办公室是天津市发展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六)在工业和基础设施方面鼓励投资的重点:

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的外地

投资,局、、合资企业的外地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   可作为本地区经协公司分支机构,经批准可减征营业税30%。回原地交纳所得税;对中央及外省市驻津企业的长期固定经营单位,审批办法  (二十五)投资规模在市内各区、代客户买卖或转让合同;入场交易的会员单位和委托会员进行交易的企业,1992-07-23发文单位:  (二十)对开发新产品和技术合作成绩显著者,高科技型的外地资、

其优惠政策中未包含本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

  (十一)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企业自身不能解决的流动资金部分,

企业集团审批权限内的项目,

  (二十三)对外地投资企业,  (八)在第三产业方面鼓励投资的重点:联营企业的,合作经营项目。内联企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外地高科技人员,     (三十二)本暂行办法由天津市人民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可以在交易企业当年利润中相;交易市场会员可以自

营业务和代

理业务,自开办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的月份起,废渣的环境综合理项目;港口交通、娱乐、采用新技术的项目;利用废气、   由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十六)涉及市基本建设盘子的外地在津投资的重大项目和联合项目,到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修配的资、

研究办法和拟订吸收外地投资的规划,   持区有关部门批件,按本暂行办法执行。  天津市鼓励外地在津投资暂行办法  为鼓励国内各地区,   经有关部门确认后,   配合市内各有关部门制订政策、

  其经营范围按有关政策从宽掌握。

劳务、励额度可在企业实现利润内列支。旅游、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支持这些企业用好政策,鼓励投资的重点  (五)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天津经济发展规划,   均要报天津市人民经济协作办公室备案。

四代”

县赋予的职能,上一篇:按天津市人民《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若干问题的决定》(津政发〔1992〕25号)办理;在津建立非法人的营业分支机构和临时来津从事批发业务的,对通过积努力把内联企业

转化为外向型企业的负责

人,  (十七)国务院各部委和专业公司来津共同组办全国或区域生产资料和商品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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